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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科协规章制度

来源: 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时间:2013-05-28

 

枣庄市科协规章制度

 

 

目录

 

 

市科协考勤制度

市科协财务管理规定

市科协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市科协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市科协车辆管理办法

市科协接待及工作用餐管理办法

市科协安全保卫制度

 

 

 

 

 

 

 

 

 

 

 

 

市科协考勤制度

 

为规范工作秩序,建立正常的工作运转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纪律观念,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市科协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由部室(单位)负责人负责考勤,考勤结果报办公室备案。

二、凡单位工作人员因事、因病、探亲、婚、丧及产假等不能出勤的,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写出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交接或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开,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查。

三、科以下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经所在部室负责人同意,三天以上的(含三天),报告分管主席批准;部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出差须经分管主席同意,三天以上的(含三天),须报告主席审批。凡是出省的,一律报经主席审批。

四、事假。科以下工作人员因私事需要请假,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所在部室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的,由所在部室负责人签字,经分管主席批准;事假超过七天的(含七天),应报主席审批。部室负责人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因私事需要请假,一天以内的,经分管主席批准;两天以上的(含两天),经分管主席同意后报主席批准。

五、病假。工作人员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者,一律凭医疗单位病假证明,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如遇急诊和特殊病情的,一时无医疗证明或未经医疗的,可以事后补办手续或说明情况。

六、其他假期。工作人员符合条件休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等假期的,一律按单项假期规定休假。由本人申请,部室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办公室审定后报分管主席或主任批准。

七、违规处理。凡旷班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情节轻重,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旷班一天扣除一天的误餐补助。旷班一周(5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误餐补助及相应福利。旷班一月的,扣发当月工资。旷班三个月的,予以停职停薪。请假超过一周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请假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误餐补助。

 

市科协财务管理规定

 

一、市科协所有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不分资金来源渠道,统一纳入办公室(财务室)集中管理。

二、办公室明确财务会计、出纳各一名。财务人员要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纪律以及本规定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确保管好用好资金。

三、市科协资金收支管理实行主席负责制。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具体办理,每月向主席书面提供资金收支情况。

四、实行资金支出申报制度。固定资产购置、车辆维修、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招待费、办公用品购置等所有资金开支必须事先编制预算。预算要详细说明开支项目、原因、金额等,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把关,经主席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执行。凡资金支出事前不申报的,有关人员拒绝签字,办公室财务不予报销。

五、资金支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经费支出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签制度,报销的发票、票据等需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和财务会计审核后报主席签字报销;万元以上的支出由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一般在一月内结清。

六、不准挪用公款。因公借款须填写《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时间、原因、金额、还款期限等,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席批准,并及时归还。

七、严格控制各项资金支出。全体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出差、安排会议、接待招待、车辆燃修、电话、办公设施保护和办公用品使用等诸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必要的支出,要按规定具实报销,严禁虚报冒领。

 

市科协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结合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统一建账、核算,专人登记、管理。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二、办公设备的范围

办公设备指:各部室、单位使用的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设备,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办公用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移动硬盘、优盘、汽车、空调、饮水机、手机、照相机、摄影机、传真机、电视机、录像机、VCD、DVD、音响设备以及办公家俱等。

三、办公设备的申购

1.办公设备的申购实行年度计划报批制度。各部室、单位须在每年1月10日前将《办公设备申购表》交办公室集中按程序报批。临时急需设备的申购,须经主席审批。

2.各部室按计划需要配备办公设备,经所在部室、单位负责人批准,交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按价值和审批权限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按规定购置、分配使用。

3.领导所需的办公设备购置须经主席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配备。

四、办公设备的领用

办公设备实行登记领用制度。办公设备须由领用部室、单位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经所在部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办公室造册登记后方可领用,设备保修单(卡)等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五、办公设备的保管、使用

1.办公设备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备案,实行部室、单位责任制。各部室、单位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尽量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2.办公设备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规范操作,杜绝人为破坏现象发生。

3.办公设备应摆放合理有序,注意维护保养。

六、办公设备的维修、更换

1.办公设备出现不能正常使用或部件损坏情况的,保管人应及时填写《办公设备维修申请单》,经所在部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送交办公室。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办公室组织维修或送外检修。

2.办公设备不能满足正常工作要求,需要更换配件直至整件更新的,保管人应及时填写《办公设备更换申请表》,经所在部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送交办公室。经办公室按程序报送审批后,由办公室按规定组织采购、更换,并按办公设备领用程序,交原部室、单位使用。

七、办公设备的清查

每年11月中旬,办公室对各部室、单位使用的办公设备进行集中清查核对。各部室、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办公设备的损坏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办公室对各部室、单位所报和清查中发现的办公设备损坏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视办公设备的损坏程度,酌情处理。

 

市科协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负责采购保管,各部室、单位按计划,凭领用单向办公室领用。各部室、单位要勤俭节约,减少浪费,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好办公用品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二、办公用品的购置范围:

1.文具类:包括铅笔、圆珠笔、毛笔、图钉、复写纸、墨水、胶水、固体胶、剪刀、回形针、大头针、刀片、橡皮、文具盒、文件夹、文件盒、订书机、订书钉、印泥等。

2.印刷品类:包括各种表格、信封、文稿纸、文件处理签、发文登记表、收文登记表、资料袋、笔记本等。

3.耗材类:包括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一体机、U盘、色带、墨盒、油墨、版纸、碳粉、套鼓、复印纸、打印纸等。

4.会议、接待用品类:包括面巾纸、烟灰缸、果盘、水果刀、一次性水杯、电热壶等。

三、各部室、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计划、领取工作,每年年初向办公室报全年大宗办公用品计划,每月月底报下个月办公用品详细计划,并具体说明类别、品名、型号、规格及数量等。

四、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将各部室、单位所报计划审核汇总,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由办公用品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原则上,各部室、单位必须按计划领取办公用品,个别急需的计划外办公用品应写出申请,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后采购发放。

五、各部室、单位领用办公用品需凭科协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办公用品领用单》,到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处登记领取。《办公用品领用单》一式三联,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办公用品领用人员及办公用品采购人员各一份。

六、办公室每季度定期核对各部室、单位办公用品的领用情况,每年年终进行总核算。

七、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要合理调整采购计划,根据办公用品具体使用量适当留有余地组织采购,避免过多积压。

八、印刷品的制作,由办公室提出设计方案和具体要求,由采购人员办理,并尽量安排在定点单位制作。大宗印刷品的制作,通过政府采购等规定程序办理。

 

市科协车辆管理办法

 

为管好用好市科协车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实行集中管理

机关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二、车辆派用范围

(一)科协领导工作用车;

(二)上级领导机关和外地来人接待用车;

(三)科协召开的各类会议用车;

(四)科协离退休干部参加政治活动、出席会议、就医用车;

(五)处理单位职工伤病、死亡、事故用车;

(六)市内因公运载较大、较重物品用车;

(七)大宗现金提取、交存用车;

(八)其他特殊工作、特殊情况用车。

三、用车纪律

(一)如需用车,要事先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派车,任何人不准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二)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在市内联系工作和公务出差原则上不派车,确需用车的,事先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外单位借车一般不允许,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批准,驾驶员随车走,不单独借车。

(四)私人用车原则上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四、车辆安全管理

驾驶人员必须做到:

(一)时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出车准备。

(二)热爱本职工作,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文明开车。

(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四)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规定,车辆应一律存放在指定地点,私自出车或外借车辆造成安全事件,责任自负。

(五)严守纪律,保守秘密,服从调度,听从指挥。

(六)要做到工作时间,有出车任务立即出车,没有任务坚守岗位。严禁工作时间在车上睡觉和串门聊天等。

(七)车辆开出本市区,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否则,车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如发生责任事件,后果自负。

(八)严禁酒后开车。

五、车辆的保养和维修

(一)驾驶人员要对车辆勤擦洗、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不托保、不脱审、不漏项、延长机件寿命,保持车容、车貌、车辆各项技术指标时刻处于最佳状态。

(二)驾驶人员要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及时反映车辆状况。需维修时,能自己维修的尽量自己维修。需进厂维修时,及时提出意见,填写《市科协车辆进厂维修单》,经批准后到指定厂家维修。维修费用由财务人员定期到厂家结算。

六、车辆燃油管理

车辆燃油实行里程单车核算,每月定期通报。

(一)车辆燃油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员统一负责管理。

(二)车辆用油由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每月定期到指定加油站持卡充值。每次充值完毕时,车辆管理员要据实登记加油时间、数量、金额等,最后由驾驶员签字。因公出车到市区以外不能用加油卡加油时,要提前向办公室汇报,并提供加油发票据实报销。

(三)每月初头三天查抄各车辆行驶里程,统计每辆车加油金额,计算车辆百公里耗油量,并及时通报。对百公里耗油量超耗车辆要查明原因,因个人造成油耗超限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超耗费用。

七、违章罚款处理

为增强遵守交通规章、安全行车的责任和意识,对于车辆违章罚款采取个人(驾驶员)承担总额30%的比例,凭违章罚款单据处理。

 

 

市科协接待及工作用餐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科协接待及工作用餐的管理,节约经费支出,制订本办法。

一、科协所有接待和工作用餐,按工作需要和审批程序,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到指定地点就餐。

二、接待用餐:上级领导机关和外地有关人员来科协检查、考察、指导、联系工作的,要及时向科协主要领导汇报,其中来副厅级以上领导的,由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凡办理接待用餐的,要制定周密接待计划,由科协主要领导接待,或受主要领导委托接待,或按照科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级干部工作分工对口接待。接待用餐标准,视来宾职务、人数等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使用地产烟、酒。

三、会议用餐:召开会议需要就餐的,由部室、单位填写用餐审批单并附会议人员名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报科协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统一安排。

四、工作餐:凡本市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等人员来机关办理公务的,原则上不安排工作餐,确需安排就餐的,按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标准掌握。

五、加班餐:本单位有关人员因紧急公务需要加班就餐的,按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标准掌握。

六、内外接待需要赠送礼品时,要事先作出申请,报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和赠送。

七、科协全体人员要自觉、严格地执行本办法,严禁私自招待,公款处理用餐;严禁以招待用餐为名,招待亲友、办私事和吃喝;严禁超标准招待用餐。有关审核、审批和财务报销人员,要严格按本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凡招待用餐不申请、未批准、餐饮发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核准报销;超出招待用餐标准的,只报销标准以内部分。

 

市科协安全保卫制度

 

实行市科协机关、单位安全责任制。各部室、单位负责人要负责好本部室、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他人员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做好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一、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自学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各项制度,保证机关安全。教育劝说来访人员不要在楼内高声喧哗,以免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

二、各部室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注意检查本部门所属办公室门窗关闭和桌柜落锁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工作。

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将办公室钥匙转借给他人。

四、楼道应保持整洁,通知、告示等要张贴在指定位置,不准在办公场所内焚烧废纸,不乱扯电线、电话线。

五、下班时注意关闭空调、饮水机、电脑等办公设备和电器电源。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机关,本部门所配备的高档设备、精密仪器,要指定专人管理。

六、市科技馆对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专门办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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