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协、财政局,各财政直管县(市)科协、财政局,各有关省级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科协、省财政厅将继续联合组织开展“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评审表彰工作。现将2015年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星级科普教育基地由各市科协、财政局,各财政直管县(市)科协、财政局或有关省级学会、高等院校、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单位负责推荐申报。
二、评选推报名额
1.评选表彰5个左右四星级“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 4个左右五星级“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根据《“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星级科普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规定,被评定为三星级科普教育基地的表彰对象满两年可申报四星级科普教育基地,被评定为四星级科普教育基地满两年可申报五星级科普教育基地。符合条件、成效显著的三星级、四星级科普教育基地均可申报。
2.评选表彰18个左右三星级“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若干个一星级、二星级科普教育基地。每个市推报不超过2个,每个省级学会、高校、单位及省财政直管县(市)推报不超过1个。
三、表彰奖励
省科协、省财政厅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评选出的单位(集体)进行奖励。三星级科普教育基地奖励10万元,并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由三星升至四星和由四星级升至五星级的科普教育基地均奖励5万元,并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一星级、二星级科普教育基地,只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受表彰单位改善科普工作条件、完善科普工作手段、提升科普工作能力。
四、推报材料
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正式申报书。由推荐单位签署,其中各市、各省财政直管县(市)的申报书由县(市)科协、县(市)财政局联合签署。内容包括工作部署,配套实施情况,宣传发动情况,推荐名单等。
2.申报单位填写《“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星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由推荐单位签署相关意见。申报材料要求格式统一,辅助材料齐全,装订成册。所推报科普教育基地相关情况的视频和图片资料等可一同报送。
材料一式两份,由推荐单位汇总后(省财政直管县申报材料由所在市负责收集汇总),于3月25日前报省科协科普部,同时报送《申报表》的电子文本(不包括辅助材料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动员,择优推报。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调查研究、摸清家底、广泛动员、积极引导的基础上,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择优推报。
2.坚持标准,认真审核。按照《“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和《“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星级科普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请到省科协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星级科普教育基地要具有完备的开放制度,保证开放时间、开放内容和受众人数。各推荐单位要严格认真审查推荐材料,尤其要重视科普教育基地的开放性和公益性,严把质量关。
3.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各级科协、财政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商议,共同研究部署,全程协作,共同推报。省级学会、高校及有关单位推荐的科普教育基地要加强与所在市科协、财政局的联系,自觉接受省、市科协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须凭票参观的三星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在管理期内要切实落实承诺,定期向公众免费开放或提供免费票、优惠票。
六、联系方式
山东省科协:
科普部联系人:孙广文 陈晓岩
联系电话:0531-82073222
电子信箱:kpb515@163.com
山东省财政厅:
教科文处联系人:傅雅楠
联系电话:0531-82669929
附件:
1“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星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doc
3《“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星级科普教育基地评定办法》.doc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