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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庄市科协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 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时间: 2016-01-14

各部室、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促进科协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市科协党组研究意见,现将《枣庄市科协机关管理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科协
                                                                                                                                                                                     2016年1月11日    

                                                                                        枣庄市科协机关管理制度

(2016年1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促进科协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特制订市科协机关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每周五下午为全体工作人员固定学习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组织形式:自学和集中学习。全体人员建立学习笔记,适时交流学习心得和业务工作。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学习活动由分管领导主持,组织部负责制订学习计划,确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办公室负责学习活动的通知。
(三)学习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的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与科协有关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时事教育、廉政建设等。
(四)学习纪律: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均应向办公室请假;学习活动结束后,考勤情况由组织部统计备案。无故三次不参加学习者,给予通报批评,考勤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会议制度

(一)市科协党组会
1、党组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
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或上级科协有关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就有关重要事项、人事安排进行研究。会议准备工作及会议记录由组织部负责。
(二)市科协主席办公会议
3、市科协主席(驻会)办公会每月不少于两次(一般在周一上午召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由主席召集,参加人员为主席、副主席及副县级以上干部,根据会议需要安排有关部室、单位负责人列席。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有关部室、单位做好准备,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汇总后,报请主席确定。会议准备工作及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三)市科协常委会及全委会
4、常委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由主席主持。研究决定由常委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和工作,全体常委参加,科协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列席。
5、全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研究决定由全委会通过的事项和工作,全体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市科协各科室负责人列席。
6、常委会、全委会会议时间及内容由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与会,不能按时参加的,要提前向办公室请假。

三、文件拟定及传阅制度

(一)市科协拟印发的正式文件,原则上由各业务科室负责起草,分管负责人审核,由办公室严格把关、统一编制文号印发,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各业务科室接收的文件、通知等应在第一时间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文件、通知要求,提出拟办意见,派发至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三)需要传阅的文件,办公室应附文件处理单,提出拟办意见。阅件人应在传阅文件上签名或提出办理意见、建议。
(四)办公室对传阅文件应及时回收、整理、归档。

四、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机关所有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统一登记,使用人具体负责保管。
(二)添置办公用品,应由部室负责人填写申请表、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安排人员统一购置,需要招标的物品由财务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三)添置固定资产,由办公室会同财务室提出购置方案,主席办公会审批后方可购置,并记入固定资产账目。
(四)部室领取办公用品要填写“领取单”,部室负责人签字,管理人员登记后发放。
(五)办公设备、贵重器材必须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序列,明确专人负责,使用人因工作调整应办理移交手续。
(六)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安排专人保管,易耗品和一次性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配发。

五、考勤制度

(一)机关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因公外出、临时外出的应事先向部室负责人报告。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请假。
(二)年休假、探亲假、婚、产假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三)工作人员请假、休假,须经所在部室负责人同意,部室负责人请假、休假,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副县级以上干部请、休假,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年休假应于每年初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应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统筹调整休假时间,做到部室内部、部室之间、主席之间错时休假。休假时间安排与工作发生冲突时,办公室应及时调整休假时间。
(五)请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要有指定医院的病假证明;年度内病假、事假累加计算,超过一定天数的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
(六)旷班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参照《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七)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室执行日常考勤制度的责任人,要严肃认真地抓好本部室考勤制度的落实。办公室负责对各部室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部室考勤情况及人员出勤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确定考核等次、评先树优等重要依据之一。

六、财务管理规定

(一)扎口管理
市科协所有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不分资金来源渠道,统一纳入机关财务室集中管理。资金收支实行主席负责制,由财务主管统一核算,每月向主席书面汇报资金收支情况。
(二)预决算管理
1、年初要以年度工作任务和事业计划为依据编制预算,年终编制收支决算。市科协的预决算,报市财政局审批。
2、预算编制。机关部室办公经费及事业单位经费,均应在年初编制预算,财务部汇总整理,编制本级预算,报市财政局批准执行。
3、预算执行。按照预算组织收入,控制支出,一般情况下,无预算不支出。每季度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结分析一次。
(三)开支报销管理
1、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按现金使用范围及库存限额加强管理。
2、实行资金支出申报制度。固定资产购置、车辆维修、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招待费、办公用品购置等所有资金开支必须事先编制预算。预算要详细说明开支项目、原因、金额等,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把关,经主席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执行。凡资金支出事前不申报的,有关人员拒绝签字,办公室财务不予报销。
3、资金支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经费支出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签制度,报销的发票、票据等需由经办人、分管主席签字后,由财务室审核票据是否规范、汇总金额是否正确等,交办公室集中统一报主席签字报销。万元以上的支出由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一般在一月内结清。
4、报销原则凭公务卡支付,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因公借款(现金或支票),须填写《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时间、原因、金额、还款期限等,应由借款人提出,分管主席审核后,由办公室报主席批准,并及时归还。凡借款者,应在次月底之前及时报销。原则上前账不清,不得再借。
(四)资产、往来款项管理
1、购置固定资产需经主要领导或主席办公会研究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购买后必须到财务室,填写资产保管使用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2、财务室对固定资产和往来款项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借出款要及时清理收回,不得长期挂账。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及时处理;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由主席批准后,可对科协所属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调剂使用。
3、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均需事先编制预算,经主席办公会研究批准,待项目完工后,及时编制工程决算。工程决算需经专业部门进行验收和审核,严格按预算开支。
(五)严格控制各项资金支出
全体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出差、安排会议、接待招待、车辆燃油维修、电话、办公设施保护和办公用品使用等诸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必要的支出,要按规定具实报销,严禁虚报冒领。
(六)资金收支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七、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扎口管理
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凭出差通知,由办公室填写出差审批单,个人填写报销项目,提供报销凭证,由办公室和财务部核定后,统一报账处理。
    (二)差旅规定
1、交通费: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2、住宿费:市外省内出差要按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限额标准执行,省外出差要按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限额标准执行,未按规定等级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
3、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三)报销办法
    1、出差报销:按照机关人员出差所占用天数计算。
2、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交通费票(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车票、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3、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交通费(城市间、市内)、伙食补助费。使用公务车辆出差的,不得报销交通费(城市间、市内)。
4、出差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交通费(市内)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八、接待管理办法

(一)坚持“热情友好、务实节俭、服务周到、尊重习惯”的原则,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要求,严格把关,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接待工作。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二)各部室(单位)接到客人来枣庄的通知后,提出初步接待意见,填写来客登记单,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全国、全省安排的会议、活动,由办公室与有关部室(单位)提出具体方案,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接待用餐按市委、市政府有关接待规定标准执行。
(四)接待活动要集中乘车,合理调剂,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五)接待住宿要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安排符合住宿费标准的接待场所。
(六)公务接待费用要严格审核、逐级审批、每月一清。据实一次一结账,列出消费明细,无消费明细不予报销。

九、车辆管理办法

(一)机关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做到公车公用。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二)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规定,车辆应一律存放在指定地点,私自出车或外借车辆造成安全事件,责任自负。
(三)车辆需维修时,要及时提出意见,填写《市科协车辆进厂维修单》,经批准后到指定厂家维修,维修费用定期结算。
(四)车辆燃油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定期到指定加油站持卡充值。因公出车到市区以外不能用加油卡加油时,要提前向办公室汇报,并提供加油发票据实报销。

十、保密制度

(一)机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及有关法规,确保党和国家机密安全。
(二)做好秘密文电、资料的管理工作。秘密文电、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登记、处理;文电、资料要按规定时间范围传阅,不得随意扩大;不私自复印、抄录和保存秘密文电、资料;不准将秘密文电、资料带出办公室。
(三)要加强重要涉密会议的保密措施。会议文件的印发、保管、记录、传达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办理;制定各类公文、资料时,应根据文件内容和工作需要,严格划分密与非密界限。对于需要保密的公文,要准确标注密级,严格限制涉密人员。
(四)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措施。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工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等做好交接,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五)加强对机要、档案室的管理,使用计算机打印涉密文件,必须采取保密防范措施。加强对涉密公文的计算机的管理。
(六)严格按规定销毁文件。销毁秘密文电、资料时,要按有关规定逐件核对并履行登记手续。
(七)定期进行保密检查,查隐患,堵漏洞,严防失密或泄密。

十一、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严格遵守上级规定的保密规则。
(二)不准私自向外借阅档案资料,借阅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查阅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到阅文室或办公室指定地点查阅。
(三)不准擅自将机密文件、档案资料带出机关阅读。
(四)私人通信、笔记、电报、电传、电话不得涉及档案内容。
(五)对经批准上交市档案局的材料要认真登记造册,编制案卷目录,点清核实进行移交,并在交接收据单上签字盖章。
(六)机构变化、部室(单位)撤消合并,档案文件、材料由部室(单位)负责人清理造册向档案室移交,以防泄密。

十二、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一)公章是机关权责的象征,也是机关进行公务往来的重要凭证,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二)使用“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公章一律到办公室加盖,填写《枣庄市科协用印签批单》,由分管领导签字;涉及组织人事、财务资金、合同协议、授予荣誉方面用印,需主要领导签字;“中共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印章使用需经主要领导签字。
    (三)不盖空白章,不得将公章带出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需带出,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公章管理人员陪同监督。

十三、安全管理办法

(一)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各项制度,保证机关安全。教育劝说来访人员不要在楼内高声喧哗,以免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
(二)各部室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注意检查本部门所属办公室门窗关闭和桌柜落锁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工作。
(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将办公室钥匙转借给他人。
(四)楼道应保持整洁,通知、告示等要张贴在指定位置,不准在办公场所内焚烧废纸,不乱扯电线、电话线。
(五)下班时注意关闭电源。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机关,本部门所配备的高档设备、精密仪器,要指定专人管理。
(六)市科技馆对其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专门办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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