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枣庄市2016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时间: 2016-05-20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科协、财政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市科协、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16年“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科协、财政局
    二、名额分配
    综合各推荐单位城乡人口构成与数量、科普工作现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业绩及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情况等,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1.推荐范围为已纳入“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库和“百会联百村”科普惠农行动中发展的项目。
    2.“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条件参见《“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关于开展枣庄市“百会联百村”科普惠农行动的意见》。推荐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推荐单位和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
    (1)重点推荐“百会联百村”科普惠农行动中的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带头人。
    (2)重点推荐建有社区科普大学特别是建有社区科普体验馆的社区。
    (3)重点关注已建立党组织并积极帮扶群众、带领群众依靠科技致富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以及农村党员科普带头人。
    (4)重点关注利用邮储银行等金融资金,在发展农业产业化、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5)重点关注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技术协作网,能发挥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单位和个人。
    四、推荐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是推进我市基层科普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典型培育,加强工作管理和跟踪服务,不断深化提升基层科普工作。科协、财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搞好配套,突出特色;要密切配合、全程合作,共同研究、共同推报。
    2、坚持标准,严肃纪律。要严把项目质量关,资格审查不符合标准、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项目,不予评审。要严格按照申报推荐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项目申报、评审、推荐过程中,坚持工作原则、工作标准,做好评审结果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推荐材料
项目申报需准备的材料:
1、申报表。被推荐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请到枣庄市科协网站下载打印)。申报材料要紧扣主题,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科学规划今后任务目标、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确保签章齐全、格式统一。纸质材料报送两份,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本。
2、推荐函。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科协、财政局需联合出具推荐函一式一份,将项目名单分门别类,按质量优劣正序排列。
3、报送要求。推荐材料由各区(市)科协统一汇总,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至枣庄市科协科普部,逾期不予受理。
   
枣庄市科协科普部邮箱:zzskxc@163.com

附:枣庄市2016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分配表      
   

 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枣庄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7日


 

版权所有: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鲁ICP备05008974号
Copyright 2012 THE MAGISTRATE PEOPLE'S COURT OF SHIZHONG
电话:0632-3321213 传真:0632-3321213 举报中心:skxbgs@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