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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枣庄市2017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时间: 2017-05-04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科协、财政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市科协、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17年“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科协、财政局

二、名额分配

综合各推荐单位城乡人口构成与数量、科普工作现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业绩及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情况等,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1.推荐范围为已纳入“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库和“百会联百村”科普惠农行动中发展的项目。

2.“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条件参见《“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关于开展枣庄市“百会联百村”科普惠农行动的意见》。推荐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推荐单位和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

(1)重点推荐“百会联百村”科普惠农行动中的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重点推荐建有社区科普大学特别是建有社区科普体验馆的社区。

(3)重点关注已建立党组织、科普惠农服务站并积极帮扶群众、带领群众依靠科技致富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四、推荐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是推进我市基层科普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典型培育,加强工作管理和跟踪服务,不断深化提升基层科普工作。科协、财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搞好配套,突出特色;要密切配合、全程合作,共同研究、共同推报。

  1. 坚持标准,严肃纪律。要严把项目质量关,资格审查不符合标准、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项目,不予评审。要严格按照申报推荐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项目申报、评审、推荐过程中,坚持工作原则、工作标准,做好评审结果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推荐材料

项目申报需准备的材料:

1、申报表 被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请到枣庄市科协网站下载打印)。申报材料要紧扣主题,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科学规划今后任务目标、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确保签章齐全、格式统一。纸质材料报送两份,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本。

2、推荐函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科协、财政局需联合出具推荐函一式一份,将项目名单分门别类,按质量优劣正序排列。

3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由各区(市)科协统一汇总,于2017年5月30日前报至枣庄市科协科普部,逾期不予受理。

   

枣庄市科协科普部邮箱:zzskxc@163.com

 

附:

1、枣庄市2017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分配表

2、“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

3、“社区科普益民”申报表      

                                                  

 

 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枣庄市财政局  

                              

 

2017年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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