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协:
2018年11月5日市财政局“枣财教指【2018】84号”文件向各区(市)下达了2018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预算指标,根据市财政局、市科协《关于实施2018年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枣庄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市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项目完成时限。各项目原则上应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各区(市)科协要承担起项目实施的经常性调度、检查、督导、宣传等日常工作。
二、资金使用管理。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枣庄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资金支出方向和市、区两级科协有关项目规划要求,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报区(市)科协审核同意后使用,并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搞好评估验收。各区(市)要对辖区内项目进行评估、总结和验收。6月初,市科协将在各区(市)评估、总结和验收的基础上,开展全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综合验收,在全市通报验收结果。
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