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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枣庄市 基层科普行动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23-04-14

各区(市)科协、枣庄高新区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要求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和提升科普服务功能,服务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城乡社区治理,根据《枣庄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2023年全基层科普行动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科普社区(村)项目。重点支持在科普社区(村)建设科普广场、科普公园、科普长廊、科普宣传栏、宣传灯箱等户外科普阵地和宣传设施。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每个项目支持2-3万元。

(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项目。重点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农技推广、农技专业知识培训、农技专家讲座等活动。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每个项目支持1-2万元。

(三)科普志愿服务团队项目。重点支持科普志愿服务团队以讲座、培训、展览、义诊等形式开展科学知识普及、科学技术推广活动。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每个项目支持1-2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项目目标

(一)科普社区(村)项目。

1.申报条件:

(1)科普社区(村)项目由区(市)科协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申报和组织实施。所建设社区(村)需为致力于科普事业、积极面向社区(村)居民开展科普工作、组织动员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科普活动成效突出的社区(村)。

(2)所建设社区(村)重视科普工作,有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建有完善的科普组织和科普队伍,科普工作人员及科普专兼职志愿者不少于5人。有专负责设施设备的运营管护,有完的工作台账记录制度。

(3)所建设社区(村)科普工作经费有保障,有户外科普阵地和宣传设施运营管护的专项经费,能及时进行宣传内容的更换、设施设备的维护。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社区科普,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

(4)所建设社区(村)接受市、区(市)科协的业务指导,能够承担并完成市、区(市)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按时向市、区(市)科协报送工作总结和计划。

2.项目目标(同时满足):

(1)所建设社区(村)在“中国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完成组织注册,招募科技志愿者10人以上;在“科普中国”APP上注册科普中国信息员10人以上。

(2)户外科普阵地和宣传设施使用年限不少于5年。科普宣传内容每年更换频率适当。

(3)项目经费支出凭证完整,账目明细清晰,且符合经费使用方向。

(4)所建设社区(村)开展科学知识普及、科学技术推广活动不少于4场次,活动受众性广、可操作性强、效果突出,科普活动记录完整,图片及视频资料保存完整。每次科普活动填写工作台,且能及时向区(市)科协上报活动信息和图片区(市)科协收到上报信息后及时上报市科协。活动次数以区(市)科协上报市科协活动次数为准。

(5)所建设社区(村)按立项内容开展科普活动时,应标注“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基层科普行动项目”或“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字样。

(6)年度科普受益群众不少于1000人次。

(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成立2年以上,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拥有一项或多项实用技术,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会员50人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50人以上;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相对稳定,流转期5年以上且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3)重视科普工作,有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建有完善的科普组织和科普队伍,科普工作人员及科普专兼职志愿者不少于5人。有专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宣传,有完的工作台账记录制度。

(4)拥有对公账户。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5)科普基础设施完善,有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6)科普工作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科普宣传,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

(7)接受市、区(市)科协的业务指导,能够承担并完成市、区(市)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按时向市、区(市)科协报送工作总结和计划。

2.项目目标(同时满足):

(1)入驻中国农技协建设的智慧农技协网上平台:开通智慧农技协账号,完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本信息

(2)在“中国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完成组织注册,招募科技志愿者10人以上;在“科普中国”APP上注册科普中国信息员10人以上。

(3)开展农技推广、农技专业知识培训、农技专家讲座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活动受众性广、可操作性强、效果突出。能够积极参加“三下乡”“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科普宣传活动。科普活动记录完整,图片及视频资料保存完整。每次科普活动填写工作台,且能及时向区(市)科协上报活动信息和图片区(市)科协收到上报信息后及时上报市科协。活动次数以区(市)科协上报市科协活动次数为准。

(4)科普活动支出凭证完整,账目明细清晰,且符合经费使用方向。

(5)项目单位按立项内容开展科普活动时,应标注“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基层科普行动项目”或“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字样。

(6)年度科普活动受益群众不少于1000人次。

(三)科普志愿服务团队项目。

1.申报条件

(1)科普志愿服务团队为由各级科协组织和相关机构成立的科普志愿者队伍、科技志愿服务队、科普报告(宣讲)团队等。在“中国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完成组织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依托单位具备法人资格。

(2)团队重视科普工作,工作方向和规划明确,有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以往开展的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活动开展经常。在科学知识普及、科学技术推广传播、科普创作、科普产品设计与研发等方面做出较好成绩,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3)建有完善的科普组织和科普队伍,科普工作人员及科普专兼职志愿者不少于10人。有专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宣传,有完的工作台账记录制度。

(4)科普工作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科普宣传,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

(5)接受市、区(市)科协的业务指导,能够承担并完成市、区(市)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按时向市、区(市)科协报送工作总结和计划。

2.项目目标(同时满足):

(1)在“中国志愿服务网”完成组织注册;在“中国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上招募科技志愿者10人以上;在“科普中国”APP上注册科普中国信息员10人以上。

(2)以讲座、培训、展览、义诊等形式开展科学知识普及、科学技术推广活动不少于10场次,活动受众性广、可操作性强、效果突出。能够积极参加“三下乡”“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科普宣传活动。科普活动记录完整,图片及视频资料保存完整。每次科普活动填写工作台,且能及时向区(市)科协上报活动信息和图片区(市)科协收到上报信息后及时上报市科协。活动次数以区(市)科协上报市科协活动次数为准。

(3)科普活动支出凭证完整,账目明细清晰,且符合经费使用方向。

(4)项目单位按立项内容开展科普活动时,应标注“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基层科普行动项目”或“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字样。

(5)年度科普活动受益群众不少于1000人次。

三、实施流程

(一)受理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年度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绩效目标至所属区(市)科协,项目原则上由一个单位申报。对纳入中央和省级科学技术普及类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市级不重复资助;对项目投资大、影响力高、覆盖面广的项目,市级可按照《实施办法》予以同步支持。同一个项目,原则上市级科学技术普及经费支持不超过2年。

(二)审核推荐。各区(市)科协、枣庄高新区科协负责受理属地内项目的申报,按要求对申报对象进行材料初审和推荐,同时出具推荐意见,汇总后报市科协。

(三)项目立项。市科协通过形式审查、集中评审、现场核验、会议研究等程序择优遴选立项项目,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立项,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后,按规定下达资金。

(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期限从立项时间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项目经费由市科协按程序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分两期拨付,立项后拨付经费的60%,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的40%。各区(市)科协、枣庄高新区科协要担负起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责任,督促项目单位全面启动项目实施工作,经常性调度、检查、督导、宣传项目。项目实施期内,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中期提交执行报告,对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总结自评,并出具项目实施中期自评报告。中期自评报告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五)项目验收。项目实施期满,各区(市)科协、枣庄高新区科协对辖区内项目进行评估、总结,向市科协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及验收申请。市科协在各区(市)科协评估、总结的基础上,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基层科普行动项目落实《枣庄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进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养,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形式各区(市)科协、枣庄高新区科协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积极性高、组织动员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遴选出来,推进项目实施落地见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材料是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各区(市)科协、枣庄高新区科协要高度重视,认真指导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通知、《实施办法》规定的项目内容及经费使用范围,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把推荐项目质量关,好中选优,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三)做好申报材料报送工作。请各区(市)科协、枣庄高新区科协于4月28日前将《2023年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项目申报书》《2023年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项目汇总表》及推荐报告(word版及盖章pdf版、纸质版2份)报送至市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李  彤

联系电话:0632-8059007

电子邮箱:skxkpb@zz.shandong.cn

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421号市总工会大楼102室


附件:1.2023年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项目申报书

      2.2023年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项目汇总表


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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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3年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 2023年枣庄市基层科普行动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