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协、党委宣传部、教体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枣庄高新区科协、党群工作部、科技局、经发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各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动员和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科普创作,持续丰富科普资源供给,加快推动我市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公民科学素质提升,赋能“强工兴产、转型发展”,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举办2026年枣庄市科普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科学技术局、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枣庄市农业农村局、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枣庄市辖区内全体社会公众,不限年龄、职业。鼓励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科普志愿者、企事业单位职工、大学生等群体踊跃参赛。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主题
坚持强化科普的价值引领,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回应重大事件和公众关切,结合以下主题开展科普创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解读重大战略。以社会关切为切入,阐释和揭示碳达峰碳中和、农业强国与乡村全面振兴、生态文明与高质量发展、制造强国、健康中国、数字中国、我省“十强产业”等重大战略和我市“强工兴产、转型发展”战略的科技创新内涵。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现代能源体系构建、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等。
2.聚焦科技前沿。聚焦基础科学、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技设施与工程的进展和突破。如理论物理、航空航天、生命科学、海洋、天文、大科学装置、新能源、新材料、5G、人工智能、生物制药、集成电路、国防科技,以及深地极地、深海深空的探索开发等。
3.回应社会热点。紧密联系科学技术与社会生活,深入探讨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能源利用、气候变化、创新成果应用等科技热点,回应公众关切并兼具人文关怀。如智慧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太阳能、风能等技术,惠及老百姓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
4.保障安全健康。围绕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重大疾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应急、健康科普开展创作。如自然灾害防范、生产生活安全、日常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科学用药、疾病防治、心理健康、食品安全、老年保健、营养科学、医学救援等。
5.深耕现代农业。面向现代设施农业、农林牧副渔等领域进行科普创作,挖掘枣庄特色农业背后的科学原理、产业发展密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示现代农业的科技魅力。如特色品种选育、种养技术革新、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生态循环模式、营养价值剖析、加工工艺创新等。
6.弘扬科学理性。以科技史和科技名家的故事为素材,解析科学思想和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从日常生活出发,揭示各类自然现象及其背后的科学问题,探索科学上的解答。针对流传较广的谣言开展科学辟谣,以科学立论解疑释惑,澄清认知盲区误区,提升公众对谣言的辨别能力。
(二)作品类别
为提升科普作品传播力,大赛征集作品形式为科普视频。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微短剧、实验演示、专家讲解、文艺作品等。参选作品应为2025年1月1日之后完成制作的原创视频作品,未参加过第八届山东省科普创作大赛和2025年枣庄市科普创作大赛。
1.短视频。聚焦科学知识、技术应用或自然现象,内容严谨无科学性错误;需通俗易懂,适合大众观看,鼓励创意表达。时长3分钟以内。
2.微短剧。以剧情形式传递科学知识,需有完整故事线;演员表演自然,台词避免生硬说教。时长不限。
3.实验演示。展示科学实验或现象验证过程,需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和原理;实验操作规范,安全性高(危险实验需虚拟演示或专业指导)。时长5分钟以内。
4.专家讲解。科研人员、教师、行业专家等作为主讲人,深入浅出讲解专业科学问题,可结合案例或图表,避免学术报告式呈现,注重趣味性和互动性。时长5分钟以内。
5.文艺作品。将科普与文艺进行有机融合,创作舞台剧、小品、相声、歌曲、快板、舞蹈、戏曲等科普文艺作品,内容通俗易懂,融合科学性与艺术性,达到科普效果。选择适合表演的场地录制视频,时长不限。
(三)作品格式要求
分辨率须为1080P,画面比例为横屏16:9或竖屏9:16,配中文字幕,音画同步,文件格式为MP4等常见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文件命名为“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四)作品内容要求
1.导向性:作品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科技伦理与公序良俗,内容健康向上,反映时代主旋律。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敏感信息。
2.科学性:作品内容符合科学原理,准确传达科学知识,符合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的要求,有助于启迪智慧,激励人们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
3.原创性:作品须为完全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侵占他人成果。使用公共素材、商业网站素材等非原创部分,一般不得超过视频总时长的10%,且需注明出处或取得授权。
4.创新性:作品在内容、形式、手法等方面构思新颖,创作理念贴合时代热点,鼓励融入枣庄地方科技文化特色,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有独创性。
5.通俗性:语言易懂、表演生动,适配大众认知水平,密切结合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深入浅出,形象生动。
6.艺术性:作品注重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结合,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观赏性。
7.传播力:契合视频媒介传播特性,兼顾科学严谨性与大众传播性。对抽象或复杂内容,宜采用通俗类比、动画演示等方式辅助阐释。注重话题设计与互动引导,提升媒体传播效果。
(五)权责说明
参赛者一旦报送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下规则。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资格。
1.作品须为完全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侵犯他人版权且作者未将版权、改编权、开发权出让给第三方,主办方不对因作品参赛引发的版权纠纷负责。
2.主办方拥有对所征集作品的公益性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3.作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每件作品主创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6.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征集方式
大赛作品实行推荐征集方式,参赛作品需通过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及作品数量如下:
1.各区(市):由区(市)科协、党委宣传部、教体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联合推荐,区(市)科协牵头组织作品征集和遴选工作,每个区(市)推荐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个。
2.各市级学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作品征集和遴选,每个单位推荐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
3.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组织本单位作品征集和遴选,每个单位推荐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五、赛事安排
(一)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根据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数量,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以及优秀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
(二)大赛流程
1.作品征集:即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推荐单位组织作品征集、遴选、推荐工作。
2.作品评审:主办方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得分靠前的作品在“枣晓科精选”微信视频号进行展播,综合评审得分(占比50%)和播放量等数据情况(占比50%),差额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作品;同时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奖作品。
3.大赛颁奖: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作品名单,颁发获奖证书。
4.作品展示:获奖作品将纳入枣庄市科普资源库,择优用于公益宣传展示。结合全国科普月活动,在基层开展优秀科普文艺作品展演。鼓励作品推荐单位或作者在单位或个人新媒体账号发布并广泛传播获奖科普作品,主办方将参赛单位或个人新媒体账号纳入融媒体科普传播矩阵。
(三)报名方式
参赛作品推荐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0日。请各推荐单位按时将参赛作品和《2026年枣庄市科普创作大赛报名表》(附件1)、《2026年枣庄市科普创作大赛作品推荐表》(附件2)WORD版、签字盖章PDF版报送至本次大赛邮箱zzskpczds@163.com。
联系方式:市科协科普部 0632-8059007
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421号市总工会大楼102室
附件:1.2026年枣庄市科普创作大赛报名表
2.2026年枣庄市科普创作大赛作品推荐表
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