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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枣庄市科普示范村(居)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科协:

  自开展“百会联百村”科普惠农行动以来,全市各级科协组织与技术帮扶村积极共建科普村,在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组织,改善农村科普工作条件,提升农村科普服务能力,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民依靠科技致富能力等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科协决定命名表彰首批枣庄市科普示范村(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标准条件

  科普示范村(居)须在“百会联百村”科普惠农行动中的技术帮扶村产生。推荐标准按照《关于开展枣庄市“百会联百村”科普惠农行动的意见》(“枣科协字[2015] 35号文件”)“五个一”工作目标,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成立由“村两委”主要领导参加的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和科普协会,有科普宣传员,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2、村庄科普文化氛围浓厚,建有科普宣传栏、农家科普书屋、科普工作站(或科普惠农服务站),有科普志愿者队伍,科普活动正常开展;

  3、能围绕本村主导产业,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科普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以上有农村党员干部、农技骨干等群体参加的科普报告会或科普讲座;

  4、村经济发展科技贡献率高,有5名以上科技致富能手、科普带头人;

  5、通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等内容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在本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无信奉邪教组织和个人。

  二、拟命名表彰和推荐名额

  实行差额评定,计划命名表彰10个首批枣庄市科普示范村(居)。推荐不受名额限制,各区(市)科协综合参照推荐条件和各村开展科普工作的成效等因素确定。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

  各区(市)科协根据平时掌握的各村科普工作情况和实绩,提出初步名单,征得所在镇(街)同意后,集体研究确定,并将推荐表(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与11月27日前报送市科协科普部。

  附件:枣庄市科普示范村(居)推荐表

  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11月13 日

关于推荐枣庄市科普示范村(居)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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